你我他家中的广电、互联、通信这三根网络由于各自出身及其原始的归属,使其在刚刚过去的一整年过程中,尽管三网融合总体方案、试点方案、试点地区及试点地区各自试点方案等相继出台,作为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各自试点进程仍裹足不前。
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无可借鉴的三网融合模式、广电电信各自主体都存在优劣势、法律法规层面的缺位等诸多因素是2010年影响中国三网融合进程的几大核心因素。
三网融合围绕着更好服务于大众这根主线将相关产业层面进行一场变革,在这场变革变化中,自然会影响原有产业链条层面的各个利益主体,如不从根源层面对各个利益主体进行不同的归位,中国在三网融合层面的进程及效果将恐难得以实现。
2010年1月13日、2010年6月6日、2010年6月30日,分别是三网融合总体方案、试点方案、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出台的三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间点6月6日之前,其博弈的主体还仅仅限于广义层面的广电、工信两大阵营;6月6日之后,相应地方政府及其地方其他部门间利益的介入,再加原有的广电、工信这两大利益主体,使其原本就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更加复杂化。
广电在尚未进行三网融合前,为了提升自身市场化运营能力,陆续提出“台网分离”、“制播分离”等政策,相关政策在未与三网融合遭遇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一大批知名的影视剧制作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全国超过上千家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中心也纷纷华丽转身并以企业身份亮相。
随着新兴媒体及新兴传输通道的成熟,上述政策当中的不同主体尤其是节目播出机构可选择范围增大,对相应的刚刚走上市场道路的有线行业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2010年1月13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外公布三网融合新政策,在上千字的表述当中,不断地以“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信网”等字样的在做着各种表述,为此,也给业内外人士产生的一种错觉,那就是在未来的5年试点过程中,唯有不断地提升中国有线行业的自身竞争能力方能取得一席之地。
对于上述这种理解,从一定层面上来看是有部分道理的。笔者却认为,仅仅站在中国有线行业的发展还是不够全面的、系统的,作为这样一个关乎中国广电系统未来发展的新政策,不仅仅是网络层面的竞争,而应该站在全国广电系统整个角度来通盘考虑。
在未来5年的试点过程中,全国广电系统(如广电管理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等)唯有举全系统之力,方能共进退、齐发展。
相对广电阵营而言,电信阵营的利益博弈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开始,而且主要体现在电信运营商层面的博弈,但电信层面的博弈却是有益的,可以很好地促使参与各方能一个很好的动力。
在带宽提升方面:站在三网融合背景下,现有三大电信运营商为了更好地缩小与传统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带宽层面的差距,不断推出自身互联网带宽提升计划而其带宽提升最基本的一个目标则是以“2M、8M”为基本,而“2M、8M”带宽目标恰恰可让每个家庭用户很流畅的欣赏互联网上的标清和高清视频。
在内容构建方面:非广电系内容形态(如网络视频行业)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也形成了目前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
在显示终端方面:为了更好刺激大众对诸如电视机等层面的更新换代,包括国内外家电厂商陆续推出了诸如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3D电视等。
由于三网融合属于国家层面政策,对于这个机遇,相应地方政府极为积极做着各个层面的工作,以期望能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孰不知,这样一个政策对其当地广电、电信两方的软硬件条件很高,当地有线网质量及用户总数就是一个其中要素,而绵阳、长株潭试点地区能够进入首批试点地区则有更高层面的意义在其中。
相对而言,在这场三网融合试点进程中,各地方政府的介入也是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则是相应地方政府可以很好协调当地广电、电信的博弈,进而将试点的重点放在拉动地方经济这个层面;有弊的一面则在于,各个试点地区的模式将会千差万别,不利于三网融合未来全国推广及实施。
中国的互联网行业、通信行业、IT行业之所以能取得迅猛发展最核心要素除了中国有一个高达十几亿的消费群体及受众之外,就是不同的人士从欧美日韩等国将其成功的相应模式照搬到中国并加进中国元素而取得成功。
对于三网融合这一概念,如同广电系统所提出来的NGB概念一样,都是中国独创的,国外并没有可借鉴的模式。
欧美日韩对于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基本上采用的是“三网合一”的方式,而且,据笔者数年来与英法日韩等国家的相应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交流的结果来看,上述各国在“三网合一”方面的进展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成绩,因此,中国此次的三网融合应该是同上述各国同步进行的。
相对而言,广电、电信两大系统各自旗下的运营商其实是一种很好的互补关系,如采取竞合发展模式,相信会比现在各方对立竞争的格局要好
传输通道方面:广电系统尤其有线行业优势在于其自身拥有一个高带宽的同轴电缆光纤混合网络,广播式的传输方式是其他技术无法比拟的,这恰恰是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劣势。
相对而言,有线行业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回传通道,这也是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为何要大规模改造的最大初衷,但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传输通道正好可以满足小流量但却无法缺失的回传条件。
节目源方面:广电系统尤其是各地广播电视机构拥有新闻、时政、大型节目制作层面的资质、资源及能力,而三大电信运营商尽管有着各自庞大的内容研发、制作基地,但却无法构建起这样一个节目源制作格局。
市场运营方面:无论是何时的电信运营商,对于商业化运营、市场调研、用户分析等方面早已成为一个个独立的产业链及体系,而广电系统则更多地是在公益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有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助力,则完全可以弥补广电这一短板。
服务体系方面:三大电信运营商在诸如营业厅建设数量、服务人员、客服水平、销售网络等方面,已远远超过各地分散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所独立建立的屈指可数的相应营业网点、销售网络等。
作为目前三网融合两大主体的广电系统与电信系统应该清醒的意识到,在新兴的技术与传输通道已初具规模背景下,双方形成竞合关系是利大于弊的。
无论是有线网、互联网、电信网没有必要也不能再那么霸气的认为,各自网络在技术、覆盖、商用等层面所存在的相应优势。
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电信运营商,在现在这个阶段,都纷纷将对方视为一大竞争对手,双方可以凭借各自不同的部章制度、条文甚至于相关法律法规为对方各设门槛,以期望能在短期内保护本部门利益不受到侵害。目前,诸如《电信法》、《广播电视传输法》等法律并没有出台,以致于这种法律法规层面的缺失,只得间接促使这种博弈越来越白热化。
在未来5年的三网融合试点期间甚至于未来的10年之内,广电电信还可各自搏一搏,但10年之后再看那时候的市场竞争格局,广电电信最可怕的对手并不是对方,而是来自第三方,如国家电网、物联网等,而上述潜在的竞争对手在某些关键的技术层面已经取得了突破,唯一的一大障碍就是要取得相关业务的政策许可。
在那样的背景下,当前正在为此争吵的各方不知道还有没有力量去跟更加强大、资金实力更为雄厚、用户数最大的竞争对手去PK。
笔者认为,现在国家所提出的三网融合并不是一个终点,未来将是一个四网融合、五网融合甚至于多网融合的格局,对于不同层面的运营商(诸如当前的电信运营商、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中广传播等),他们自身所扮演的角色更多的是一个信息流的传输通道商,作为一个通道商唯有让用户不断的将各种信息流通过自身这个传输渠道进行传递,再加上信息流传输网络的不断细化与完善,就可以很好的带动其他流(如物流、现金流、人流等)的发展与流动。